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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关于MPA硕士研究生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说明

关于21年MPA硕士研究生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说明

2021-03-15 点击率:88

一、关于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政策事项做以下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政策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部院系报招办,招办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加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的考生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证明信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证明完成任务。

3.三支一扶的考生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4.大学生村官提供省级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5.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二、申请程序:

符合政策的考生须于316日中午12点以前将证明材料上传附件,主题以“姓名+考生编号+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发至邮箱bnuzfglmpa@163.com。加分材料审核期间将与考生取得联系,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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