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北京师范大学 > 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院2013年双证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3年双证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适应珠海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3年拟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六个专业领域,培养教育硕士100人。请点击此处查询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招生说明
  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总体说明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人数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计划招收双证教育硕士100人。主要面向珠海及珠三角地区招生,全国其他地区符合报考条件者,亦可报考。不接收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学科领域及拟招生人数见下表。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拟招生总人数 备注
045101 教育管理 10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15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25 只招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10 只招收数学专业的考生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20 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20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在读研究生(含单证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报考教育管理专业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1、2、3-(5)、4、5各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7.我校教育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3.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相关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须注意:
  ①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②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现场确认。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学位代码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初试考试科目一览表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满分150分
045101 教育管理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333-教育综合(满分150分) 878-教育管理学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865-思想政治课教学论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877-文学综合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873-数学(线性代数,数学分析)
2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866-语言学与英语教学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875-发展心理学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