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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201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普通班简章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
  2.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200)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
  (2)考试大纲:
  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具体请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复试比例及权重: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4.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淘汰比例、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办法等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我校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将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6.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报考资格审查
  网报及现场确认期间、复试及录取阶段、入学后资格复审期间,将多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制及培养
  考生录取后于2013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及平时的部分晚上或者节假日短期集中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3-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含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培养强调“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国际经验”的原则,除开设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学、政治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等规定的核心课程外,还开设项目设计与管理、领导力与决策、公共沟通与媒体战略等公共专业课。同时,各个专业方向还结合本身的特点,开设相关方向的专业课程。在培养中,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技能。
  1.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MPA):专业课程包括公民社会理论、基金会管理实务、基金会发展战略、基金会管理案例分析等。
  2.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MPA):专业课程包括应急管理概论、风险治理、社区应急、应急管理案例分析及应急技术等。
  3.社会管理方向(MPA):专业课程包括社会管理概论、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技术创新与社会管理创新等。
  以上方向的专业选修课还包括质性研究方法、地方治理与中国政治发展等。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录取及其他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所有公共管理硕士(MPA)均需签订协议书,按要求缴纳学费。学院将针对各方向的优秀学生设置奖学金。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 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请及时关注。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咨询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后主楼20层
  邮政编码:100875
  电子邮箱:ssdpp-mpa@bnu.edu.cn
  网站:www.ssdpp.net
  (2)研究生院咨询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咨询电话:(010)58806414;
  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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