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14年双证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宗旨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
一、招生宗旨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国家特设置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专业学位,旨在培养适应国内外汉语教育教学环境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国内外多种汉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教学人才。其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招生人数
我校汉语文化学院2014年计划招收双证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50人。面向国内院校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及与中国文化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为50%左右(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4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四、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201英语一(满分100分)、③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均为笔试。
以上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354汉语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为我校自命题科目,请参考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4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汉语基础为主,面试分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为三年。第一年为课程学习阶段,主要进行专业课及选修课的学习。第二年为教学实习阶段。教学实习原则上必须赴国外实习(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遴选或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第三年继续修读课程并撰写学位论文。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4万元(不包括食宿费及海外实习可能产生的费用),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万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但可以申请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在学期间由学校安排在大运村公寓住宿,住宿费约2300元/学年。北京地区定向学生不安排住宿。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 )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
电话:(010)5880039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B区305室
邮编: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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