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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暑期夏令营活动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期夏令营选拔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的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

  2.本期夏令营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规定确定预录取名单;

  3.本期夏令营拟招收约25名营员,欢迎全国各大高校符合申请资格、品学兼优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名参加。

  4.本期夏令营活动时间:2018年7月15日~17日

  一、申请资格

  欢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申请我院暑期夏令营,经我院审核选拔后即可参加:

  1.应为在有推荐免试权的国家重点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三年级在校生(2019届毕业生),在“985”、“211”高校就读者优先,有望获得所在学校2019年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在本科学校均名列前茅,“985”高校年级排名前60%,“211”高校年级排名前30%,非985、211高校年级排名前20%,成绩不在此列但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者,亦可申请;

  3.应具有良好的法学研究素质和较强的科研潜力,对刑事法律有浓厚的学术兴趣,有从事高水平法学研究的志向;

  4.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有相应水平的雅思、托福的正式成绩证明;或通过日语、德语等小语种相应等级考试)者优先。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一)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材料清单;

  2.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8年卓越法律人才夏令营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证盖钢印和注册面及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均扫描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

  3.本科阶段成绩单(含排名,需教务部门盖章);

  4.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以及科研成果鉴定书、各类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6.《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暑期夏令营专家推荐信》1封,需要1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模板见附件2);

  7.申请者本人、申请者监护人均签字的《安全责任书》1份(见附件3)。

  (二)申请方式

  本期夏令营采取网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应把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件按序号排列好并汇总在一份PDF中(包括目录和页码),于6月30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地址为:bnu_ccls@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北师刑科夏令营+申请人姓名。

  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成绩证明、成果证书等将于报道时查验原件(入营时应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备查),一旦发现有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并保留追究权利。

  三、申请审核及营员选拔

  我院将根据网上申请及书面申请材料展开审核遴选工作并确定参营名单,拟招收法学硕士夏令营营员25人左右。名单将于7月6日在京师刑事法治网(http://ccls.bnu.edu.cn/criminal/)公布,同时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入选营员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资格。确认前请认真了解本校期末考试时间,避免出现确认参加后又退出的情况。

  四、活动安排(详细日程将在入营时通知)

  7月15日:营员报道、申请材料书面审核、入住、领取材料、开营仪式、专家讲座;

  7月16日:学院情况宣介会、师生交流、参观活动、学生座谈会;

  7月17日:综合面试(考察学术能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闭营仪式。

  五、营员考核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营员申报材料及夏令营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优秀营员”录取名单,并于7月25日左右在京师刑事法治网公布,未录取的同学不再另行通知。我院将按专业(刑法学、刑诉法学)确定优秀营员。

  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适用以下政策:

  1.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在获得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如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可不再参加推免生复试,直接录取为我院2019年刑法学或刑诉法学学术硕士。

  2.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如未获得在读学校推免资格,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的,在考研复试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六、营员食宿及补助

  1.食宿:我院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的食宿(北京本地高校学生的住宿自理),按照每人三天共100元的标准提供餐卡,住宿时间:7月15日—7月17日。

  2.我院为北京市区以外(含北京郊区)高校学生凭票报销高校所在地至北京往返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备注:火车软卧、动车高铁一等座和飞机票不报)的火车票费用(备注:报销期间为与夏令营时间基本相符):总额700元以下(含)的实报实销,700元以上分类报销700元或800元。请自行预定往返车票。往返车票票据须在9月20日前邮寄至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1810b办公室。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信息。

  3.夏令营期间学院将为营员购买意外险,如需其他保险请自行购买。

  七、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为初拟方案,夏令营举办时间和具体活动日程安排若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2.复试名单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营资格。

  3.营员报到后应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4.参营期间须遵守北京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

  5.获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同学获得本科所读学校推免资格,方可被推免录取。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许老师

  网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

  京师刑事法治网:http://ccls.bnu.edu.cn/criminal/

  九、未尽事宜,随时在京师刑事法治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相关文件下载地址:

  1、安全协议书

  2、专家推荐信

  3、申请书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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