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北京师范大学 > 考研复试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社会学院所有复试考生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考生需准备两台电脑或一台电脑加一部手机(设备要求详情见《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其中,一台电脑(第一机位)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027,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设备接入腾讯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及名称

方向名称

面试日期

030300 社会学

社会学

 

5月13日
9:00-12:00(一组)
14:00--16:00(二组)

人类学

5月13日
16:30--18:00

035200 社会工作

所有方向

5月14日
8:30-12:30(一组)
14:00-18:00(二组)


  1、考生须在5月11日,登录主平台查看自己的取号时间,务必在取号时间内完成取号。

  2、面试前一天的上午8:00-12:00,登录主平台完成取号。具体面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在面试前由学院告知。

  3、面试当天,考生将根据所取号码,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届时,考生按照复试秘书通知的时间加入副平台候考,再按照复试秘书安排进入主平台接受面试。

  注意:学院将通过考生在硕士报考时提交的移动电话和邮箱地址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务必近期及时查收邮件并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5月9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0.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2)所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有就读学校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除乘车优惠页,其他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学生证,可用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代替;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可用学历认证报告代替)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个人自述。可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学习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字数在600字以内)

  (3)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考生须在5月9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网络及所需软硬件,于5月9日登录主、副平台,按要求完成测试。我院测试采取一对一形式开展,具体测试时间和步骤,以及腾讯会议(副平台)的会议号将由学院通过邮件和电话告知考生。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请点击此处查看。

  考生复试准备日程安排表:

日期

考生须完成事项

5月7日-8日

  • 收到主平台登录办法、副平台测试会议号和测试时间。
  • 查看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

5月9日24:00前

  • 按要求上传所有资格审核材料
  • 缴纳复试费

5月9日

完成一对一远程网络测试

5月11日

考生登录主平台查看面试分组及取号时间

5月12日

  • 上午8:00-12:00登录主平台完成取号
  • 下午15:00后收到副平台会议号

5月13日-14日

按规定参加面试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差额比例

专业名称

复试差额比例

社会学

社会学方向   不超过120%

人类学方向   不超过120%

社会工作

各方向 不超过120%


  2、复试内容

  (1)面试现场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采取复试专家与考生问答的方式进行。

  (2)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研究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四个方面。

  3、复试总分值,复试及格线

  (1)复试总分值为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

  (2)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四、录取办法

  复试合格的考生,学术学位硕士考生分方向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按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我院应急人员联系。

刘夏蓓

***********

王珂

***********

李放

***********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