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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理持2007年“GCT”有效成绩申请参加第二阶段考试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理持有 2007 年“ GCT ”有效成绩 (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 ,必须参加 我校自行组织的 第二阶段专业课程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资格审核、专业课程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生准备材料

1 .资格审查材料

⑴考生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受理持 2007 年“ GCT ”有效成绩考生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 1 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⑵准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考生成绩证明

⑴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对于外语非“英语”的考生须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请。

⑵考生向原报考学校索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单”;或从网上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成绩查询网址: 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 )。

3 .专业课考试及专业综合测试准备材料

专业考试科目及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 2008 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⑴《 2008 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

⑵考务费 100 元。

⑷对要求变更专业的考生应填写“《变更工程领域申请表》”

二、 分数要求

⑴ 2007 年“ GCT ”成绩 百分位排名≥ 30% 。

⑵对于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须和当年同类考生排序进行录取。

三、 时间安排

⑴ 2008 年 11 月 10 日前将本通知要求考生准备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

⑵ 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初步定在 2008 年 12 月初,具体时间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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