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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一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六、考生的调剂政策和时间安排
       1、符合国家2014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2、调剂生源必须是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不包括“985”院校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考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
       3、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7日。
       我院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择优录取。
       详细要求及工作流程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1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调剂事项的通知》。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
       1.复试成绩由专业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成绩组成。其中,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65%;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5%。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两门加试课程中只要有1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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