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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学硕考研分数线及复试调剂信息


       学生复试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需提供杂志封皮、目录、首页及全文及检索证明,复试小组根据提交说明材料和附加分值,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十一、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总成绩÷5)×60%+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2)×10%+附加分。
       1.其中面试成绩为各复试小组平均分取平后的成绩。
       2.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复试综合素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和外语面试100分。
       十二、各复试小组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名单转交各学科复试小组;
       2.各学科复试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复试,复试小组秘书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3.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三、预录取考生复试及录取
       1.预录取考生是指与学院签订了预录取协议,统考第一志愿报我院协议专业的学生,名单见附件6。
       2.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预录取考生通过所有考核,笔试、面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持导师签字确认书,直接录取,不参加复试成绩排队。
       十四、录取办法
       1.油气井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学科
       按总成绩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优先录取“985”与学科相关专业考生。
       2.油气田开发工程学科
       每位教授(研究员)在自己名下的考生中录取总成绩前3名的考生(包括免试推荐研究生);每位副教授在自己名下的考生中录取总成绩前2名的考生(包括免试推荐研究生)。然后,所有其余待录取考生按成绩排名,在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内依次录取,每位导师所能录取考生数不超过规定的上限(教授5名、副教授3名)。复试总成绩倒数3名不能录取(不论所报考的导师是否招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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