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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建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要求,接收推免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切实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报考专业对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等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及相关要求。

 

二、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请查阅《2022年北京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方式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报学生信息进行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将于9月28日开通,具体开通时间如有调整,请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四、申请材料

1.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1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中要求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先行提交复印件,到校考试时提交原件查验。申请人须于2022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我校招生学院后期发布为准)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所在招生学院(联系方式附后)。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通知:学院对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并向报名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准备:申请人参加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 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3. 申请人有关学术成果复印件(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

4.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组织:各学院负责组织申请推免生的复试。复试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学校根据申请人的复试综合成绩,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未及时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还将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体检审核未通过者,或政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录取。未按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或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奖助政策

我校对于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和教育部学科排名高于我校相关学科一个档位的本科院校推免生,无需缴纳三年学费。

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七、其他说明

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申请人所在本科毕业院校须通过专业教育评估,学科评估排名靠前者优先。

2.如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本科院校。

3.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政审、体检不合格。

4.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电话:

研招办:************、************

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纪检监察:************

5.如本文件与2022年国家下达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1.申请材料邮寄接收地址列表

西城校区邮编:100044;大兴校区邮编:102616

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陈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老师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崔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老师

010-68322104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理学院

老师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老师

************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研究生官方网站:http://yjsy.buc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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