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建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我校2011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我校2011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文件以及北京市接收推免生工
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我校共有7个学院拟接收推免研究生(详见下表),所有硕士学位点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均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招生信息中“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于2010年10月25日结束,经公示后确定拟录取结果。
凡欲申请到我校读研的推免生请直接与报考的二级学院联系。
一、接收推免生的二级学院及联系方式
接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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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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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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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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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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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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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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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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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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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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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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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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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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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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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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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83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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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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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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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
2.申请人须具有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申请及接收程序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试生登记表”,必须有推荐高校意见、公章,并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方可认定有效)和全部申请材料(包括自述、成绩单、获奖证书、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单)于2010年10月20日前寄(或送)达所申请专业所属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体检(具体安排请直接与报考二级学院联系)。
3.各二级学院将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经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录取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公示。
5.经公示后,接收推免生的二级学院于2010年10月22日携带拟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免试生登记表”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接收手续,各二级学院将经招生办公室签署接收意见并盖章后的“免试生登记表”交(寄)给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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