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建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我校2011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荐免试生也必须凭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注意以下问题:
1.考生本人应将“免试生登记表”中与接收单位有关信息(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院(系、所)名称、院(系、所)代码、学科、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研究方向、指导教师、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地址和邮编等)填写清楚,其中“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名称”应与表中“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意见”栏内公章一致,于2010年10月25日前交送推荐高校。(推荐学校据此告之考生密码、考点等)。
2.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获取网上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网报后在“免试生登记表”上填写清楚考生报名号,并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免试生登记表”再寄(送)达我校。
未按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及未按期将本人“免试生登记表”寄(送)达我校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全国网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确定时间为准,也可咨询考生推荐学校。
京内推荐单位的免试生报考点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考费后按时到我校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按时到报考点进行确认网报信息、照相。
五、其他
1.申请人如果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2.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我校不受理其申请。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10004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报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的相关联系人)收
接收地址列表:
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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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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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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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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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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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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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环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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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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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电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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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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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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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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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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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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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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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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