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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考生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考生,应为党政系统、事业单位相关部门的在编人员,且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和预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告或通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报考点通知。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1.下载准考证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告或通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告或通知。初试科目详见研招网公布的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或我院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3.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包括面试、专业知识笔试和机试。复试通知及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和我院网站通知。
  五、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院将对拟录取研究生及亲属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奖(助)学金和就业
  1.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2.学院发给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学院设有学业奖学金生均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励的评定。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研究生可每月获得助管岗位津贴。
  3.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务员统考,学院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向全国党政系统推荐就业。
  学校主页:http://www.besti.edu.cn/
  研科处主页:http://www.besti.edu.cn/subject.php?sid=327
  招生办联系电话:************Email:gr@besti.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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