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农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原则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障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次年再入校学习。
4.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5.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监督电话:************。
6.请各学院按照本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好相关类别在职研究生相关工作,并于2014年1月3日下午4点之前将具体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部备案(含纸质版、电子版)。
7.复试完毕请各学院将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含纸质版、电子版)于2014年1月15日上报校研招办,3月10日前上交本学院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等)(含纸质版、电子版)。
8.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
2021考研论坛:更多
- 2021-10-01.........
- 2021-03-01南京财经大学812
- 2020-10-21求国际商务资料
- 2020-07-21美学
- 2022-01-16安师大
- 2020-04-03浙大材料科学基础第1前辈的经验分享十初试复试
- 2020-04-03浙大教育学综合高分学长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浙大832机械设计基础最新复试初试资料
- 2020-04-03浙大药学基础综合第1学姐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21浙大法学专业硕士高分学长分享资料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