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安徽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生命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的省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十所高校之一,是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
安徽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生命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的省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十所高校之一,是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类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300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0多人。
2019年我校将在24个一级学科学位点和7类专业学位点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1200余名(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实际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为切实提升研究生双创能力,我校优化本硕博贯通机制,选拔优秀硕士生以“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方式攻读博士,同时积极推进“校企”、“校院”合作,开设“大学农业推广专硕创新班”。
为鼓励广大考生报考,凡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以第一志愿考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获奖学金10000元;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刊发表研究论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排名为第一名)或获国家奖学金的考生以第一志愿考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获奖学金12000元(以上条款不得重复享受)。
执行政策以国家、安徽省最新文件为准。本公告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
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5日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考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统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准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报名要求
1.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我校予以公布。
四.复试
复试时间拟定在2019年3月。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学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具体事宜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的网站通知。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具体事宜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的网站通知。
七.学费与奖助
学费与奖助执行政策以国家、安徽省和我校最新文件为准。
八.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均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等由考生自行在网站查询,我校不再邮寄成绩通知书。
(二)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请详细认真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在复试录取等环节中及时联系。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资料业务。
九.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十.本招生简章由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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