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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 护理学

  护理学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团队协作精神,立志从事护理事业的高级护理专业人才。掌握护理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内外研究前沿;具有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和护理研究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阅读外文专业期刊、撰写摘要或论文。毕业后能胜任临床护理、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能担任医科院校护理学专业教师。

  ·学制
  二年

  ·主要课程
  政治理论、基础英语、医学统计学、护理研究、护理学(护理理论与概念模式、高级临床护理)、护理教育学、护理管理学、专业英语、医学文献检索、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课内时间为30学时。具体内容包括:(1)协助指导护理本科生的临床生产实习或临床见习;(2)在临床讲授2次小课;(3)组织2次护理查房。要求在学期间参加校内外有关的学术活动,并参加至少2次的学术报告。实践结束后进行课堂教学考核。

  ·临床实践
  时间为2个月,选择重症监护病房或一个专科病房进行,要求专科病房为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目的是了解重症监护病房和模式病房中整体护理模式的应用,熟练掌握本专科临床理论知识、各项技术操作以及该专科病人的整体护理,能独立处理本专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临床护理问题,达到同年资护师以上水平。具体方式:(1)进入专科病房参加临床护理实践,主管6-8张病床(重症监护病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高年资护士的指导下,担任主管护士,独立处理病人的护理问题;(2)每周参加教授医疗查房一次;(3)定期参加护理病例讨论;(4)参加专科新业务和新技术的学习。

  ·学位授予
  按要求修完我校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必修课成绩7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60分以上;临床实践和教学实践考核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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