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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传媒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经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浙江传媒学院

  2016年3月22日

  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及《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经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情况说明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2016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65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名)。原计划招收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与媒体管理、新媒体传播、播音与主持业务、广告与品牌传播、媒体话语与传播等六个方向。因报考媒体话语与传播方向的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现取消该方向招生指标。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新形势下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

  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于2016年3月28日-3月30日进行。

  四、复试比例

  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4左右。根据今年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我校共有86名考生参加复试(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数)。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二)考生报到时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政审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报到时一并递交。

  六、复试内容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查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综合能力。复试形式分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七、复试程序

  (一)考生到学校报到,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校组织同等学力考生专业笔试;

  (三)学校组织复试考生体检;

  (四)学校组织复试考生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学生现场抽题作答);

  (五)学校组织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试。

  八、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初试成绩=初试四门科目总分/5×50%;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英语面试成绩×20%)×5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作为参考;

  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复试即为不合格。

  九、调剂要求

  2016年我校普通计划无调剂名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名额4名(复试比例1:1.4),调剂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十、体格检查

  (一)考生必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浙江省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凡复试中任一环节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总分340分,单科50分(满分=100分),单科75分(满分>10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比例、复试要求、成绩计算、录取原则等相关招生办法参考普通计划的招生政策。

  十三、复试录取监督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复试工作;

  (三)执行信息及时公布制度;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五)监督举报邮箱:jwb@zjicm.edu.cn;举报电话:*************;

  (六)咨询部门:浙江传媒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电子邮箱:yjsc@zjicm.edu.cn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附件1:浙传院研〔2016〕4号关于印发《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通知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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