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装备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生学科 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招生学科 |
招生对象 |
(1109)军事装备学 (1105)军队指挥学 (1107)军队政治工作学 (1110)军事训练学 (110301)联合战役学 (115104)军事装备(专业学位) (115102)军队政治工作(专业学位) |
军队正连职及以上在职干部(40周岁以下),且在部队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3)光学工程 |
1.军队在职干部(40周岁以下)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4.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 |
(0711)系统科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020210)国防经济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1.军队在职干部(40周岁以下)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085339)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
军队在职干部(40周岁以下) |
注: 表中正连职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年龄及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本职,积极工作。
(二)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学历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中上旬。全国各省均设有现场确认点和考点,在职干部考生一般应在单位所在地相应考点报名和考试,应届生一般应在本科院校所在地相应考点报名和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职干部考生还须持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生还须持学员证)。
(三)寄送材料
考生须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和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介绍信原件寄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军队在职干部须开具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介绍信(须注明报考学科、具体工作岗位、职级和职级时间),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开具所在院校政治机关干部部门介绍信,国防生须开具所在院校军官选培办介绍信,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出具介绍信。
四、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初试为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在2014年1月。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采用国家统考科目;业务课采用国家统考科目或学院自命题科目,请考生参照教育部和学院公布的考试大纲复习。
(二)复试
复试由学院组织。学院根据军队政策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复试分数线,时间一般安排在2014年4月。主要程序如下:
1、提交材料和缴费
复试时须交验准考证、身份证件和学历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并交纳复试费。
2、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50分,基本分数线参照业务课复试分数线确定。请考生参照学院公布的考试大纲复习。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包括报考动机、专业素质、培养潜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共占30分。
4、体检
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5、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表所示(表中括号内为女生标准)。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25岁以下 | 25-29岁 | 30-34岁 | 35-39岁 |
1 | 体型 | 千克 | [身高-105(108)]±10% | [身高-100(105)] ±10% |
[身高-100(105)] ±12% |
|
2 | 2分钟俯卧撑 | 次 | 40(10) | 36(8) | 32(7) | 28(6) |
3 | 2分钟仰卧起坐 | 次 | 45(32) | 40(30) | 35(28) | 30(22) |
4 | 10米×5往返跑 | 秒 | 27”(32”) | 28”(33”) | 29”(35”) | 31”(38”) |
5 | 3000米跑 | 分秒 | 13’40” (17’) | 14’30” (17’30”) | 15’ (18’) | 16’ (19’) |
(三)录取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底前寄送。
五、推荐免试
学院面向地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推免对象
1、应届国防生;
2、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理工类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
2、应届国防生可申请推免至法学、经济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各学科,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免至工学各学科。
(三)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于2013年9月20日前填写《装备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传真至************,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准备材料
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生证复印件③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④专业排名(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⑤本科录取名册(加盖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部门公章)⑥政审表,国防生还须由军官选培办开具同意报考研究生的介绍信。以上材料参加复试时提交。
3、参加复试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科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4、录取事宜
通过复试的考生须使用推荐高校下发的推免生报名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2013年10月31日前),并按时参加现场确认。2013年10月31日前将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由所在院校盖章后寄送至我院。学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寄送《装备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四)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未寄送经推荐院校批准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过处分。
2、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2014年1月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后续复试。
六、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14年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入学时间一般为每年8月。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后参军,享受军队在职干部待遇。本简章所列内容以总部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 涛
联系电话:军(0201)364780 地(010)66364780
传 真:军(0201)364746 地(010)66364746
手 机:***********
通信地址:北京怀柔3380信箱221号 邮编1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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