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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介绍


  我校从1987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专业学生,1998年升为法学本科能够,专业,2002年接受国家教育部法学本科专业评估,2003年经济法硕士点获得批准,2006年民商法硕士点获得批准。与学校教学水平评估同步,我校的法学专业在评估中经受了检验与锻炼。从2001年至今,我院的民商经济法系列课程的建设获得了迅速提升,这为我们在21世纪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法学院现有教师28名,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6人,讲师14人,助教三人;博士5人,硕士16人,中青年教师比例高,学历层次逐年提高,为学院今后的发展构建了良好的平台。

  2008年10月,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我校联合培养边疆地区基层少数民族法官的工作正式启动。针对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为一体的欠发达省份,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占全省总面积的70.2%”的省情,学校积极探索“与司法部门合作,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2009年云南省委决定,由省政法委牵头,根据云南省各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需要,决定从各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中,优先选拔通晓当地主体民族语言的考生进行定向培养,并主要委托我校为进行定向培养少数民族政法干部的培养实验,目前我们已有两届“少数民族双语法学专业定向”学生,共297人,其中少数民族法官3个班、检察官1个班、司法行政3个班。2010年已下达241人的定向招生计划,其中少数民族法官1个班、检察官1个班、司法行政3个班。

  目前,我校法学专业从早期的应用型法学人才模式的创新到目前云南少数民族法学人才双语双径定向培养模式形成,在多年的探索中我们已经形成“云南少数民族应用型法律人。
 
  学院发展中积累的主要经验是:秉持“和谐与进步”的理念,恪守“公平正义,明德笃行”之院训。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依托,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依法执教,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为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好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法学院已经培养了大量各类人才。毕业生遍及省内各级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等单位,不少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有的毕业生还考上了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黑龙江大学、西北大学、云南大学等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硕士研究生。
  
  法学院现有总价值为100多万元的教学、实验设备仪器。2003年9月建成了一个规范的电子化模拟法庭和一个高档的电子政务与信息管理实验室,为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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