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信阳师范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进修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2、大学本科毕业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注:专科毕业人员及本科毕业而无学士学位人员也可报名,但修完课程后只能领取结业证,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所报学院索取报名表(或在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查、确认与录取
1、报名人员须向研究生处或相关培养学院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研究生处审查和确认的合格人员,由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费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学费为6000元/生,在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学费只含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的学习费用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用。
2、第二阶段(论文撰写及答辩阶段)学费5000元/生,在申请论文答辩时一次交清。
五、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完成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经研究生处审查核准后,颁发由信阳师范学院和研究生处盖章的《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六、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资格审查表》中)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学位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及《信阳师范学院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办理。
2、对最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最终审查的材料如下: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
(4)硕士学位申请书。
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评审环节,合格后,参加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由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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