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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究生简章


  湘潭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简章
  一、接收专业

  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别欢迎理科、工科专业的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08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三、优惠政策
  凡我校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全免其学费并提供210元/月奖学金。
  四、申请者收到复试通知后须提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可在复试时提交,格式见附件);
  3、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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