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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疆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考研实施办法


    新疆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公布。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我校是教育部批准有权接收推免生的高校。为促进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引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还应有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参加。推免生的具体工作由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学院学工办负责人、班主任、主要任课教师、教学秘书及研究生秘书等人组成。推荐小组成员5-7人。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推免生候选人的初审、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第三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学校评定的各类特殊奖学金。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本科学习期间历年的学习成绩总评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列,各门课程(含选修课程)的学习成绩必须在优良以上,且不得有重修课程。
  3.英语必须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以上),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已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接收。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推免生必须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且二外必须是俄语或日语。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推免生必须获得国家俄语专业四级证书或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且二外必须是英语或日语。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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