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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网报成功后的考生要在全国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由于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现场确认期间工作效率,避免现场人员聚集,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西安邮电大学(报考点代码:6107)属于社会报名点,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该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推荐免试生在原推荐学校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2〕16号)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针对此要求,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社会考生,户口在陕西省的,请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未在陕西省的,请提供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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