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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邮电大学考研复试说明

  近日,广大考生纷纷询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情况,我办特作如下说明,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上发布的复试信息(查询网址http://gr.xupt.edu.cn)。

  国家复试分数线预计在3月中旬左右公布,届时我校将制定西安邮电大学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并公布。在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之前,关于我校考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分布情况等信息,如咨询我校将无法明确答复,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

  在复试、录取期间,教育部会继续对2016年硕士研究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对教育部反馈的学历(学籍)信息疑似存在问题的部分考生,我校会随时通报,并有权利要求考生随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请这部分考生积极自查、认证并与我校进行联系;因考生无故不配合学历(学籍)认证工作,对录取、入学资格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家如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以及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将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修订相应的安排。考生如果通过各种手段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预计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约1周内完成,具体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日程安排为准。第一志愿报考或拟调剂我校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等学科和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物流工程等工程硕士领域以及工商管理(MBA)均接受校外考生调剂,信息与通信工程接收部分优质生源。具体缺额请关注我校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信息。

  会计专硕(MPAcc)不接收调剂。

  三、复试流程

  1、复试报到注册、报考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入学报到时持毕业证)原件。高职高专考生(不含MBA考生)还须提交高职高专毕业2年以上的毕业证和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历年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2)通过报考资格审验的各类复试考生,领取“西安邮电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册表”以及其它复试材料。

  2、复试笔试:具体笔试、面试安排以及时间、地点请参见报到时发放的“复试通知书”和有关材料。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复试专业课在复试报到注册时核定。

  3、复试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应用能力,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诚实守信情况予以考核。

  4、体检:需缴纳复试体检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之后,拟调剂考生可以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查询我校的“缺额信息”;如有缺额信息,拟调剂考生必须按照调剂流程的要求进行登记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确认第一调剂志愿为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自行发送的电子表格等材料不作为调剂成功的有效信息。

  2、复试期间,考生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3、乘车指南:

  雁塔校区:12路、K19路、215路/K215路、215区间、217路、229路、239路、323路、407路、408路、504路、527路、K600路、603路、K616路、K631路、704路,八里村站下车过马路北行100米;或乘坐地铁二号线纬一街站下车即到。

  长安校区:K600路、K616路、321路、322路、游9路、906路、4-06、4-07、4-08、4-11、4-12、4-16、4-22,邮电大学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五、初录流程

  1、初试、复试成绩符合初录要求的考生名单我校将陆续公布。请名单公布范围内的考生,按照要求领取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缴费、政审、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协议签订以及与调剂相关的手续。逾期学校将不再受理有关手续的补办工作。

  2、名单虽经公布,但未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以及未经我校网上发送复试、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所自行办理的一切手续均无效,我校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3、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考生或再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的考生,我校保留对其初录资格进行处理的权利。

  4、确定后的初录名单,预计将于5月中旬经由陕西省招办、教育部审批,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于6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届时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公告;同时准备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其他入学手续的办理。

  祝愿广大考生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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