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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三年制)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土地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业务工作、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坚实的土地资源管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土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略通第二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土地利用与土地资产管理
  主要运用资源经济学、资产价值、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土地资源利用和土地资产管理问题。

  2.土地政策与法规
  主要运用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土地政策和法规。

  3.房地产监控与规制管理
  主要运用政府规制、公共部门决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房地产市场监管问题。

  4、土地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运用人力资本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土地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4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学术型)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成绩优秀,创新能力强,必须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本专业研究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不少于4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为5学分,一级学科通开课8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12学分,自选课为5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五、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
  本专业研究生应在院、系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挂职锻炼、社会调查、科研调研等活动,总实践时间不低于15天,专业实习总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
  研究生课程可以采取闭卷、开卷、课程论文、发表论文等灵活的方试进行考核。在学习中期(第5学期之前),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综述研究,并向专业指导小组进行开题报告,未进行开题报告或3次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延期毕业。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等),并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六、学位论文
  通过开题报告,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可以开始学位论文撰写工作。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与应用价值,原则上应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并与开题报告的内容相吻合。

  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资料翔实,文字通畅,具有独到见解或创新。论文写作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应符合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七、培养方式
  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以指导小组集体培养为主,导师个别指导和指导小组指导相结合,在条件成熟时实行双导师制。

  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的各种合作平台,努力推动联合培养。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专题讨论、课题研究,加强研究生文献阅读与信息检索能力的培养,着重培养研究生的创造精神、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善于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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