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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苏大学现在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工商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详见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收兄弟院校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获得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专业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

  4.成绩在年级专业名列前茅。

  5.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材料

  1.《江苏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及简历;

  2.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CET-6级成绩单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3.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院系、专业,于2013年10月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复试时提交)。

  2.经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3年10月10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给推荐免试接收函。申请人到推荐学校领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考试院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在2013年11月15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4.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被接受的申请人凭我校的推荐免试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网报校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奖励政策

  1.入学后,我校根据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对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奖励。

  2.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外,还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五、其他事项

  1.被接收的申请人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2013) 电话0511-88780086 传真:0511-88797786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江苏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相关专题: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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