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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津财经大学推荐免试考研实施办法


  为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加大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力度,推动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我校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推免生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推荐程序高度透明。推免标准以学生成绩为基础,在对学生学习和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专业基础好、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
  二、推荐范围: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生标准: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
  2、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学金2次以上(含2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及格,没有重修课程,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成绩在75分以上。
  4、取得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体育竞赛以及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证的其他竞赛一等奖的学生,经学校本专业两名教授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直接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占学院推免生名额)。获此资格的学生必须达到我校合格毕业生标准。
  7、申请留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由学工部参照《天津财经大学关于选拔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留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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