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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二系简介


  体育教育训练二系的前身是运动训练科学系,2009年学校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专业建设,适应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彰显体育学院的办学特色,对体育教育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进行整合按运动项目划分组建教学单位,该系现包括足球、篮球、排球、藤球和毽球五个运动项目。通过调整实现了专业、专项教研室和学生的三位一体,使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联系更加紧密,有利于分类管理、因材施教,促进教育教学相结合、课内外一体化。

  目前体育教育训练二系下设三个教研室(足球教研室、篮球教研室和排球、藤毽球教研室),共有教职工29人,教师队伍中有教授6人、博士5人、国际级裁判员3人、国家级裁判员5人、运动健将1人、国家队教练员1人。35岁以下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教师中既有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丰硕的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潜心于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也有在奥运会、亚运会以及国内国际重大比赛中担任竞赛工作的知名裁判,还有带领国家队参加各种大赛的优秀教练员。

  近年来,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正确下,经过全系教师的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在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突出成绩,共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2项,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15部。拥有《排球》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篮球》课校级精品课程。多年来该系师生参加亚运会、全运会、全国体育大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中取得骄人的成绩,为国家、天津市和学校争得了荣誉,由该系教师参加完成的奥运攻关课题和天津女排科技服务工作,为国家男女排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和天津女排多次蝉联全国冠军做出了突出贡献,收到了国家体育总局和天津市的表彰。

  在未来的建设和发展中,体育教育训练二系将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上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出更多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体育人才。

  专业简介

  体育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的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以及体育锻炼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体育教育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思想政治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牢固确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献身精神。

  (二)业务培养要求

  1.掌握学校体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与教育技术提高体育教学效果和进行教育创新,具有一定的体育教学研究能力。

  2.掌握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与手段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具有健康诊断、体质评价与指导体育锻炼的能力。

  3.能够组织、指导各种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训练指导能力、竞赛裁判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学校体育科研工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并能熟练应用。

  三、修业年限、学分及学位授予

  (一)修业年限

  本专业本科学生修业年限为4年(可在4-6年内完成)。

  (二)学分

  总学分164学分。

  (三)毕业和学位

  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学分、学时分配

  (一)课程学时学分

  本科四年教学周共计200周,其中授课105周,中期见习1周,专业实习18周。教学计划总计2562学时,164学分,详见课程学时学分结构表(表1、表2)。

  (二)课程设置

  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共计164学分,2562学时,其中必修课92学分,1678学时,占总学时66.48%;选修课47学分,846学时,占总学时33.52%。各类课程学时计划见课程设置表(表3)。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38学时。教学计划总计2562学时。

  运动训练专业: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体育事业发展趋势,培养掌握系统的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 具有较扎实的技术技能、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够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和运动健身指导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思想政治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牢固确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献身精神。

  (二)业务培养要求

  1.系统地掌握运动训练与体育教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系统的专项技能和专项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专项运动水平。

  3.具有指导专项运动训练与体育教学实践、组织体育竞赛和承担裁判工作的能力。

  4.关注我国体育运动的方针、政策、法规,了解国内外运动训练的发展动态。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掌握一门外国语;了解和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修业年限、学分及学位授予

  1.修业年限

  本专业本科学生修业年限为4年(可在4-6年内完成)。

  2.学分

  总学分163.5学分。

  3.毕业和学位

  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学时分配、课程设置

  见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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