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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体育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考研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经学校推荐审批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
  2、复试实行择优录取原则。
  二、复试的程序及办法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从10月9日开始,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在10月25日前完成。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及办法参见《天津体育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2、申请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向研究生部提交《天津体育学院2013年接收普通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第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和成绩单、以及其它科研成果和奖励的证明材料。
  3、研究生部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4、研究生部组织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5、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在将拟接收名单公示一周后,向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办理接收手续)。
  6、已接收的推免生根椐全国硕士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
  7、推免生申请的学科一般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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