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年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植物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仁次
副组长:郝文芳
秘书:杨桂臻
二、学院复试工作专业小组
(一)果树学、园艺
组长:高疆生
成员:王新建张琦吴翠云徐崇志张锐张志伟
秘书:林敏娟
(二)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
组长:万素梅
成员:刘明王奉斌胡守林吕双庆吴全忠曹新川
秘书:杨桂臻
(三)植物保护
组长:熊仁次
成员:冯宏祖王兰郭文超朱天生贺志强杨明禄
董红强
秘书:刘慧敏
(四)植物学
组长:李志军
成员:白红进梁继业韩占江黄文娟
秘书:邱爱军
三、复试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安排
(一)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拟录取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包含外语听说能力考察。
(4)每个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5)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6)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7)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者定向培养协议。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位点可以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具体时间安排
1、3月29日10:00-19:00到研究生处及老植科楼114报到,报到时需携带2张1寸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
2、复试笔试及加试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考试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
3 月30日 |
17:30-19:30 |
笔试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耕作学》 |
老植科楼四楼会议室
监考人员: 韩占江 杨桂臻 |
作物遗传育种 |
《种子生产学》 |
||||
作物(专业学位) |
《耕作学》 |
||||
果树学 |
《果树育种学》 |
||||
植物学 |
《生态学》 |
||||
园艺(专业学位) |
《园艺植物育种学》 |
||||
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
||||
3 月31日 |
17:30-20:30 |
加试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植物营养学》 《植物学》 |
老植科楼四楼会议室
监考人员: 韩占江 杨桂臻 |
作物遗传育种 |
《植物学》 《遗传学》 |
||||
作物(专业学位) |
《农业生态学》 《土壤学》 |
||||
果树学 |
《植物学》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
||||
植物学 |
《土壤学》 《遗传学》 |
||||
园艺(专业学位) |
《植物营养学》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
||||
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
《普通植物病理学》 《普通昆虫学》 |
3、面试及体检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面试专业 |
地点 |
备注 |
|
3 月30日 |
10:30-16:30 |
面试 |
果树学、园艺 |
综合楼201 |
等待学生统一集中 在综合楼209 |
10:30-12:30 |
面试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 |
综合楼202 |
||
3 月30日 |
10:30-16:30 |
面试 |
植物保护 |
综合楼203 |
|
10:30-12:30 |
面试 |
植物学 |
综合楼207 |
||
3 月31日 |
10:00-13:00 |
体检 |
校医院 |
空腹 |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原初试总成绩/5;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三)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植物科学学院
2016年3月17日
- 2021-10-01.........
- 2021-03-01南京财经大学812
- 2020-10-21求国际商务资料
- 2020-07-21美学
- 2022-01-16安师大
- 2020-04-03浙大材料科学基础第1前辈的经验分享十初试复试
- 2020-04-03浙大教育学综合高分学长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浙大832机械设计基础最新复试初试资料
- 2020-04-03浙大药学基础综合第1学姐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21浙大法学专业硕士高分学长分享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