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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晋中医研字[2009]1号)中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的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生培养学科和培养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复试工作原则
     第一条 坚持科学选拔。以振兴山西中医药事业为目标,遵循中医药精英人才培养规律,构建科学选拔体系,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综合素质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第四条 坚持客观评价。对考生素质和个性特点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为硕士生的培养和发展提供方向参考和数据依据。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倡诚信精神,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
     第六条 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硕士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第七条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小组选拔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3-5名,配备秘书1名。复试工作小组独立工作,组长由权威专家担任,负责对考试考核内容的全面客观把握。秘书负责查验考生证件、记录答题内容、计算成绩。
     第八条 各种考试考核由研招办负责在完成的第一时间确定成绩,予以公布。
                                             第三章   复试准备工作
     第九条 复试工作办法的制订与公布。复试工作的专业素质测试标准和内容由研招办委托各招生学科制定,综合素质测试标准和内容由研招办委托相关专家组制定,外语口语和听力及专业英语水平测试标准和内容由研招办委托国际教育中心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我院招生学科的培养要求制定。复试工作由研招办协调安排,复试工作时间、程序、测试标准和组织管理办法拟定后,经领导组研究同意,至迟在复试前一周在本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十条 命制复试试题。命题工作由研招办负责组织。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试题。要逐步建立研究生复试命题题库。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
     第十一条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复试工作进行前,在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研招办会同有关部门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第十二条 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研招办将各招生学科上线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与学科组商讨确定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经领导组同意后,在复试前两周公布考号,并通知考生。
                                              第四章   复试方式、内容和复试程序
     第十三条 复试方式
     1.笔试以专业课测试为主,加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专业水平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技能和临床实践的能力。
     3.面试以专业素质测试为主,加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第十四条 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测试由专业素质面试、专业素质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
     专业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基本技能的应用能力。同时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兴趣、爱好特长等。   
 专业素质笔试要求以二级学科为主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命题,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基本技能的应用能力。同时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个性特长和发展潜力。考试为闭卷,时间2小时。
 实验、操作技能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熟练程度。同时考察掌握专业技能的灵性和悟性。
     2.综合素质测试由品德素质、人文素质和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均由面试和笔试组成。
     品德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世界观、价值观、法律意识、社会伦理、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等方面的修养。笔试为闭卷,时间1小时。
     人文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哲学基础、经济学基础、法学常识、文史知识、逻辑思维、举止礼仪等方面的素养。笔试为闭卷,时间1小时。
     心理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的认识、意识、情绪、情感、意志、心理倾向、气质、性格等综合信息。笔试为闭卷,时间2小时。
      3.外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口语和听力及专业英语水平测试两部分组成。
         专业英语水平测试为闭卷考试,时间1小时。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命题、评卷等考务工作由研招办负责。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
     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程为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不准与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
      第十五条 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从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网页上下载《政治审查表》、《资格审查表》、《体检表》各一份。《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公章。人事关系在人才市场的考生,《政治审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的系、部、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体检表》由考生如实填写。
     2.定向、委培培养考生须在复试前从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网页上下载《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申请表》,由委托培养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复试名单内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研招办报到,并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由本科院校证明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药类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3)报考研究生时所用一寸照片3张。
   (4)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准考证》、复试须知。
     4.复试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项目、内容、要求、时间、地点安排有序进行复试。
     5.体检在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6.研招办及时协调解决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组汇报,考试作弊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处理决定。
                                             第五章   复试成绩权重及使用
     第十六条 初、复试成绩权重与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各学科录取硕士研究生最后的入学总成绩排序,按入学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权重计算。
     第十七条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专业素质测试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共300分,合格成绩为180分。外语水平测试第一部分部分满分75分,第二部分满分25分,共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测试每部分满分100分,共300分,测试结果暂作为参考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其中,品德素质测试合格成绩为60分,心理素质测试在入学后择时进行。
      第十八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第十九条 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六章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条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对各自承担的复试工作结果负责。纪检监察小组要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第二十一条 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授权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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