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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推指委[2011]11号)、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意见》(2011年第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分数线
  1、农业推广硕士录取分数线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考生来源地(工作单位所在省区),确定2011年农业推广硕士GCT分数要求如下:
  (1)录取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录取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9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3)录取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兽医硕士录取分数线
  (1)录取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本科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录取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的本科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3)录取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本科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5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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