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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四川外语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安排,我校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已展开。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今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为7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4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学校根据各院(系)学生比例下达推免生指标(见附件一)。
 
  二、 推荐办法及要求
  1. 各院(系)根据《四川外语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三)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且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推荐名额内进行推荐。各院(系)的实施细则和推荐名单必须在本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推免生须填写《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四),填表时须注明“留校”或“外推”。
  3. “留校”推免生的外国语(第二外语)语种限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朝鲜语。
      “外推”推免生的外国语(或第二外语)语种应符合接收单位相关要求。
  4. 各院(系)最迟须在2012年9月26日下午16:00前公示完毕并将下列材料送交研究生部审核。
  ① 本院(系)《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加盖推荐院(系)公章)(见附件五,同时提交电子版)
  ② 《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 推免生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
  ④ 获奖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限推免生登记表所填4项)
  注:第②③④项请按每生一册装订。第④项中的证明材料原件由院(系)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 留校推免生报名和考试
  1. 学校根据201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方向)推免生录取限额(见附件二)。
  2. 申请“留校”的推免生自行选择报考专业(方向),并填写在《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鼓励学生跨专业报考,但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考试。
  3. 申请“留校”的推免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研招办(博文楼4楼)报名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4. 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所有考试均以基本能力测试为主。
  5. 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笔试(专业基础课):
  时间:2012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地点:待定
  ● 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2012年10月15日(星期天)全天
  地点:待定

  四、 校内录取
  1.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即公费)。
  2. 未参加研招办组织的推免考试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五、 向校外推荐
  1. 向校外推荐的推免生凭研招办审核盖章的《四川外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自行申请接收学校。
  2. 向校外推荐的推免生必须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接收学校的接收函(或拟录取函,须加盖接收学校研招办公章)交回我校研招办,否则其推免生资格不再保留。
 
  六、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附件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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