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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四川师范大学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来我校深造。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且是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我校所有的专业学位一律自费。
  4、享受公费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A必备且兼具B或C之一者可以申请享受公费条件攻读硕士学位:
  A非英语专业申请人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过四级成绩为568分以上;英语专业申请人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毕业时过专业八级;艺术类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B前三学年专业成绩排名为所在学校本专业学生数的10%内(教育部直属院校推免生不作该项要求),且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C凡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
  (2)以下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公费:
  070201理论物理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070203原子与分子物理
  070205凝聚态物理070207光学
  071009细胞生物学080502材料学
  (3)团中央支教团5名推免生均享受公费。
  (4)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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