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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0年悉尼工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为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我院结合上海市和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并对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1、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2、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学院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上海大学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确定本年度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硕士招生名额如下:

  (备注:非全日制专业根据实际复试情况名额可能会有微调)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62.htm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院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专业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四、复试形式、时间

  (1)复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院采取“ZOOM”远程会议系统、考生端“双机位”方式,具体要求与软件下载、使用方法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93.htm)。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若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突发状况,考生须立即联系我院复试工作人员,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根据情况进行缓考或重考。请保持本人联系手机的畅通。

  (2)复试时间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具体分值如下:

  2、每位硕士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应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会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复试提交材料

  (1)《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

  (2)大学本科成绩单(必须提供)

  (3)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获奖证明材料(证书、奖杯或其他官方获奖证明等)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专利等)

  (5)其他能反映本人研究能力与创新潜质的材料

  请5月10日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七、拟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考生的最后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乘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3、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调剂

  我院个别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会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方式和要求与我校一志愿考生相同,可接受调剂专业以学校公布为准。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清单与一志愿考生相同,提交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九、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上海大学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十、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我院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入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会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联系方式:************转93261;

  学院监督电话:************;

  学院监督举报邮箱:silcgraduate@oa.shu.edu.cn。

  十二、其他

  1、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研究生管理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大学等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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