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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08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2009年入学)

一、报考条件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 2 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 “ 两课 ” 、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 2 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 “ 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 ” 专业。

我校教工不可报考本校高校教师。

二、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在上海地区报名的 ,所有报考者 2008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16 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shmeea.edu.cn )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网报编号要记住,报名时需要提供。

(二)现场确认

报考者在 7 月 18 日至 7 月 21 日持网报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 160 元,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报考者当场核对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现场确认点

地址

地点

日期

时间

同济大学

四平路 1239 号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

7 月 18 日 - 21 日

8:30-16:00

周六、日照常办理

上海交通大学

华山路 1954 号

浩然科技大厦底楼大厅

上海财经大学

中山北一路 369 号

大礼堂附楼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发放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24 日从网上( WWW.SHMEEA.EDU.CN )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在外省报名的 请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询问招生办法等事宜,具体安排见各地网报信息( ( 外地网报地址汇总见: 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 )。考生在当地报名点缴纳 130.00 元报名费,在 8 月 10 日— 20 日之间将专业课的出卷、制卷、阅卷等费用 30.00 元直接从邮局寄到“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在留言栏中写清楚“ *** 考生的报考费用”。 9 月我们将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尚公布收到报名费等有关情况。

三、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确认时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其中报考 “ 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 ” 专业的考生,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之后,与政治理论考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携带此《资格审查表》及学历证书到我校进行审核。由于先报名,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严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不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之前咨询研究生处相关工作人员。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专业基础课,共计 3 门。

“ GCT ”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 GCT ”成绩当年有效。“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GCT ”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2005 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购买。( 我校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采用一张试卷,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50 分;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

“ GCT ” 、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26 日。政治理论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复习大纲等将在初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招生学科领域、人数以及专业课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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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学习期限及方式:学习期限 3 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课程采用脱产学习方式集中学习,脱产学习时间一年半到两年;第一阶段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安排第二阶段学习。第二阶段以在职研修,撰写论文为主。论文撰写期间应有累计不少于 2 个月时间在我校从事论文写作。

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全部学费 15500 元(不含书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分两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 8500 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 7000 元。

八、联系电话: 64321571 ;联系人:陈晖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08 年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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