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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一、2013年我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和计划外(委培、自筹)各类别拟招生总数。其中也包括本校推免生人数(我校推免生名额总共为:学术型103名+专业学位45名+支教团专项14名),分布到各学科,一般不会影响统考录取。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考试后,在考察考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具体报名手续请关注有关方面通知和我处网站。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至报名当年8月31日),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除满足上述(1)、(2)或(3)者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须有毕业证书原件;b.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c.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d.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以上a、b、c、d等条件需同时满足。进入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学院应届本科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的要求(即上述第(4)项中的b、c、d,以及复试时须加试2门)。
  上述各类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直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报名点须选上海师大,考试地点也在我校。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即符合上述第(2)项)。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考试地点、现场确认地点都须在上海师大,网报时也须正确选择报名点必须为“上海师范大学”。
  
  四、报名方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两个阶段。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报考须知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五、我校有单独考试权,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与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参加单独考试者需本科毕业(至录取入学时)满四年,且单位同意委托培养。单独考试者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均在我校,报名点须选上海师大,具体简章另行通知。
  
  六、复习资料和部分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在专业目录中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请勿来人来函索取。
  
  七、我处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 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学校代码:10270。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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