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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


  亲爱的同学:您好!
  首先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在此我们热烈欢迎您加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队伍。现将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
2012年9月11日9:00—16:00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学生活动中心

  三、新生报到必须携带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页)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③户口迁移证(上海生源不办理);④上海生源的户口本复印件(外地生源不提供);⑤工龄证明(有工作经历的非定向生)。

  四、新生随身携带下列物品:
四季替换衣物、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
  (1)外省市党组织介绍信须由新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或由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出具,并经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不能从XX学校或XX单位直接开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本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出具直接转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转移
  携带团员证,入校报到后交所在学院团总支,由学院团总支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六、户口迁移
  1.上海市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来校报到,户口一律不迁入校内。
  2.外省市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若选择不将户口迁入我校,入学报到时需提交不迁移户口申请书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上海市单位集体户口新生,需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一律填写“上海市漕宝路121号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属上海市徐汇区田林派出所。

  七、人事档案转移
  请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部门)申请将人事档案转到我校,请于 2012年7月30日前通过机要将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八、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
  2.入校复查不合格者。

  九、乘车路线
  凭我校录取通知书乘坐我校漕宝路校区(漕宝路120号)至奉贤校区的接新生专车。(9:00-15:00,每隔一小时一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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