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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或补考),英语四级合格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接收;
  4.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3年7月前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5.拟申请推荐到我校的考生,经其所在院校研招办(或教务处)推荐,占其所在院校推免生计划;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参加我校相关学院(部)组织的考核、复试,成绩合格,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申请材料
  1.《青海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所在学校的推荐证明;
  3.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青海师范大学(http://www.qhnu.edu.cn)研究生部网页码中查阅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于2012年9月28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2.申请人须提交“二”中的免试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后,我校将及时通知本人参加考核。
  3.我校对通过考核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拟接收函”,考生应持“拟接收函”与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工作管理机构落实推免程序,同时领取本人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封面上须加盖当地省级招生管理机构的公章),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在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并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及时寄(送)至青海师范大学研招办,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推荐无效且不能被录取。
  4.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欢迎申请考生直接与我校研招办或相关学院(部)联系。

  四、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青海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810008
  联系电话:************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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