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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学院民商法专业

一、学制和学分

  (一)、学制本专业研究生学制三年,前二年为课程学习时间,后一年为撰写学位论文时间。

  (二)、学分硕士研究生要求达到48个学分。

  二、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学科:法学(0301)

  专业:民商法学专业(030105)

  研究方向:

  (一)、民法方向

  (二)、商法方向

  (三)、中日比较民商法方向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硕士研究生在校所修读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总学分为

  43学分。

  1、必修课

  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专业课和专业方向课

  (1)学位公共课(4门、13学分)

  学位公共课是指学校统一规定的各专业的必须开设的课程

  课程开设时间学时学分备注

  第一外国语言第一学年216 6

  政治理论课(2门)第一学年72 4以讲座方式开设

  计算机理论与应用第二学期72 3

  (2)学位专业课(4门、8学分)

  课程开设时间学时学分

  民法总论专题第一学期60 3

  商法总论专题第一学期60 3

  国际私法第三学期72 3

  法理学第一学期60 3

  (3)专业方向课(3门、6学分)

  A.民法方向

  课程开设时间学时学分

  物权法第二学期72 3

  债权法第三学期72 3

  亲属法第四学期72 3

  B.商法方向

  课程开设时间学时学分

  公司法专题研究第二学期72 3

  票据法第三学期72 3

  证券法第四学期72 3

  C.中日比较民商法研究

  课程开设时间学时学分

  中日比较法文化第二学期72 3

  中日比较民法专题第三学期72 3

  中日比较商法专题第四学期72 3

  2、选修课(4门、计8个学分)

  课程开设时间学时学分

  中国宪法专题研究第二学期36 2

  第2外国语第一学年216 6

  知识产权法专题第四学期36 2

  民事诉讼法学第一学期36 2

  经济法专题研究第三学期36 2

  海商法专题第四学期36 2

  合同法专题第四学期36 2

  罗马法专题第三学期36 2

  法文化研究第二学期36 2

  民族法学第四学期36 2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入学后必须补修与法学研究生专业相关的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三门本科主干课。形式为:在相应本科班学习,参加统一考试,成绩记入档案。补修课程作为学位课程对待,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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