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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报考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院规定。

  二、报名、考试日期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不予核发准考证,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5日—12月31日(报名费200元,可函报;报名费概不退还);

  报名、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59楼

  考试日期:2010年3月20、21日初试(英语含听力),考后即复试。

  三、报名手续

  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报名材料(文字材料请用A4规格纸,勿需装订),共计十二项(同等学力考生十三项):

  (1)个人简历

  (2)填写完整的《 201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请粘贴1寸免冠近照)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在登记表 “单位意见"一栏中由考生档案所在院系或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3)登录“博士报名信息录入系统”,准确填写有关数据并发送Email至:zs_riped@126.com

  (4)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和硕士阶段,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交在校生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或其它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须列出明细单);

  (10)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为考生写推荐信的专家,应对推荐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科研能力有深入的了解,所写推荐信要严肃认真、具体写实,打印的推荐信无效);

  (1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12)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1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考生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于初试前一天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不再邮寄。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两门)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将在笔试后进行。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并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考生应向复试专家小组作简短陈述,内容包括专业学习背景、科研经历和成果,学术兴趣以及对报考方向的了解、入学后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培养潜质和科研能力,择优录取。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体检将在复试后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招生咨询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报名表格下载可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  中华教育网http://www.chinaedu.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0号910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010)83597512、83597064     电子邮件:zs_rip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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