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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进一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创新学院未进入研究生培养通道学习的学生)。
  第三条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包括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两种学位类型。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四条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初试攻读学术型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行为;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其中推免学术型硕士要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3.课程学分成绩:在本科学习期间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其中推免学术型硕士要求本科前三学年课程学分成绩在80分及以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要求75分及以上。
  4.外语成绩:推免学术型硕士,要求非英语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70分及以上。推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要求非英语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其中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以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优先。
  第五条 推免为硕士研究生担任大学生辅导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符合上述第四条外,还应为中共党员,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入学前须保留入学资格,在我校担任大学生辅导员2年。
  第六条 推免为硕士研究生参加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符合上述第四条外,须为中共党员,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和参加过社会实践。入学前须保留入学资格,到国家级贫困县开展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扶贫工作1年。
  第七条 创新学院应届毕业生达到中期分流条件,经学院(系、部、所)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包括笔试、英语听力和面试)合格后,方可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或直博生(限理学、工学和农学门类)。复试不合格者,继续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

  第三章 指标分配

  第八条 创新学院本硕/博连读应届本科生推荐指标数,根据当年进入研究生培养通道学习的学生人数确定;推免为硕士研究生担任大学生辅导员的指标数,根据当年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确定;推免为硕士研究生参加支教团的指标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数为准。另外,学校还将预留部分推荐指标用于全校推免工作面上调控。以上推荐指标在全校推荐指标中单列,其余为全校可分配推荐指标,包括校内推荐指标和校外推荐指标。
  第九条 以教育部分配给我校硕士推免生总名额为基数,根据各学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学院(系)当年硕士招生计划人数占全校当年硕士招生计划总人数的比例,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校内推免和校外交流的推荐指标分配到各学院(系),由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选择申请校内推免或校外交流。
  1.学院(系)校内硕士推荐指标数计算办法:
  学院(系)校内硕士推荐指标数=[学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0.6+学院(系)当年硕士招生人数/全校当年硕士招生总人数*0.4]*全校校内硕士推免指标可分配数
  2.学院(系)校外交流硕士推荐指标数计算办法:
  学院(系)校外交流推荐指标数=学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全校校外交流推免指标可分配数
  第十条 学校按照研究生招生计划,可以对各学院(系)校外交流指标数和校内留用指标数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下设推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推免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研究生院共同完成。
  第十二条 推荐资格的确定:
  1.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由教务处按学院(系)公布;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按学生申请校内和校外、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两种学位类型,分别以学院(系)、专业为单元将其前三学年学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校内推荐资格人数,按各学院(系)学术型或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推免指标数的150%确定;校外推荐资格人数,按各学院(系)硕士校外交流的分配指标数确定。
  2.担任大学生辅导员和参加支教团的推免分别由学生处和团委按分配指标择优推荐,创新学院分流进入本科通道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校外交流的由创新学院择优推荐,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审批。
  第十三条 各学院(系)获校内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学院(系、部、所)汇总,确定复试名单,各学科点依据推免生指标数按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获得校外推荐资格的毕业生自行联系招生单位,按其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取得推免资格的本硕/博连读生、学术特长生,担任大学生辅导员和参加支教团的毕业生,复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录
  第十五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报名资格。推荐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在学校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
  第十七条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十八条 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发〔2011〕26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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