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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航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安排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我校工程硕士、MBA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面试时须向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由学院组织核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证号、学位证号、身份证号、面试成绩等将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
  三、考生参加复试基本要求
  (一)根据《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和相关笔试。
  (二)对于有学士学位的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其GCT总成绩≥180分且GCT单科成绩≥10分,同时南航专业课成绩≥18分,方可参加复试。对于无学士学位的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其GCT总成绩≥194分且GCT单科成绩≥10分,同时南航专业课成绩≥18分,方可参加复试。
  (三)对于报考MBA的考生,其联考总成绩≥133分且英语≥29分,方可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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