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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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本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学院应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二、工作原则
1.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背景和外语基础扎实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切实提高推免生招生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有效维护推免生合法权益。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外,我校其它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
5.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
6.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
1.预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7:00(期间24小时开放),申请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xt.nufe.edu.cn:8080/zsgl/tmsgl/default.aspx),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预报名系统填报完成后,申请人须于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清晰版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yzb@nufe.edu.cn):①《南京财经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须考生本人签字)②《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③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⑤外语水平证明(CET-4、CET-6、TOEFL、IELTS等);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⑦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我校将根据填报情况,统一时间审核申请信息并通知复试安排。
2.正式报名。经我校考核合格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专业(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申请者提交申请后,我校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应于10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提前通知推免生。
2.复试形式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面试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具有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功能,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操作规程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3.复试小组
各招生单位按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老师组成,并指定1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2位英语程度较好的专业教师负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至少有1位思政考核小组成员。每个复试小组应至少配备两位秘书(主考秘书和候考秘书),主考秘书负责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材料整理等工作,候考秘书负责联络沟通、学生端设备测试等工作。
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成员的人数、结构等配备应具有等效性。各学院对复试面试结果负总责。
4.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综合测试一般包含以下方面:第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二、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推免生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推免生复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负责记录工作,复试记录材料保存三年。
5.推免生免收复试费。
(三)拟录取
1.凡复试合格,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未经核准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录取通知书将于2021年6月之后寄发。
3.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
(1)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2)入学前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备推免生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4)入学前无法获得学位证书者;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四)体检
推免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推免生可选择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
六、奖励政策
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2万元/生;在读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学年·生;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等。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说明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如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