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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惟一一所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由原江西大学、江西工业大学和江西医学院合并而成。
  学校位于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现有前湖主校区等五个校区,占地面积8000余亩,具有一流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学科体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美。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 “文理工医渗透、产学研结合”的新型综合性大学。
  学校研究生教育起步于1965年。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1种一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5种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共有20个专业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临床药理基地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特色专业9个、教学团队1个、精品课程2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有江西省高水平重点学科5个、高水平实验室2个、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16个,江西省“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6个。学校还设有中德联合研究院、中法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和中英联合学院等国际合作办学机构。
  南昌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始终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育思想,秉承“格物致新,厚德泽人”的校训,致力于教书与育人的结合,致力于前瞻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致力于完美人格和崇高理念的塑造,朝着建设“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迈进。
  热忱欢迎您报考南昌大学,期待着您成为南昌大学的一员!

  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3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MP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招生计划全部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计划。

  二、 报考条件与手续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注:各学院详细招生简章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的专业,同等学力人员不能报考)。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c除a、b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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