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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5年我校共有116个专业(其中全日制专业硕士或领域26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且各专业的招生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有所变动。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专业硕士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申请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办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2015年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4个专业学位点外,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报名办法和初试相关事项详见--网上报名_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yzwb/http://yz.chsi.com.cn/yzwb/,也可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上"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default.aspx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http://www.chsi.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择优录取。初试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将适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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