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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鲁迅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现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美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2016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培养目标: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学术型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和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院的非美术类考生须在考前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方可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在沈阳市参加初试。在进行网报时,须选择沈阳市内五区(和平、沈河、皇姑、铁西、大东)的任意一个报考点报名,选择其他地区的报考点无效(建议外地考生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报考点)。
  10、应试的外国语限英语和日语。应试外语科目为“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该科目的考生报考。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见我院网站《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网报时选择的沈阳市内五区报考点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专业考试现场报名:考生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须于2015年11月7日—11月11日,再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否则不允许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准考证下载
  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统考《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在同一时间到鲁美网站(www.lumei.edu.cn)下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我院《2016年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统考时间:2015年12月26日,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统考科目: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英语或日语)(满分为100分)。
  (四)专业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
  (五)考试地点:全国统考初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到沈阳市内指定考场应试;专业考试一律在我院进行。
  (六)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考试方式由我院自定,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时加试专业主干课程二门。
  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A.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原件。
  B.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C.参加省级以上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报考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及艺术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一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九.学习费用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80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按辽宁省批复执行。

  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具体见《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实习编辑:魏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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