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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鲁迅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现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美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2015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培养目标: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学术型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和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院的非美术类考生须在考前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方可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在沈阳市参加初试。在进行网报时,须选择沈阳市内五区(和平、沈河、皇姑、铁西、大东)的任意一个报考点报名,选择其他地区的报考点无效(建议外地考生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报考点)。
  10、应试的外国语限英语和日语。应试外语科目为“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该科目的考生报考。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见我院网站《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网报时选择的沈阳市内五区报考点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专业考试现场报名:考生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须于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再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否则不允许参加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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