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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佳木斯大学考研录取须知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教学[2013]《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学【2006】4号《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4.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合格线
  2013年我校计划招生463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6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02人。考生只要达到国家复试合格线A类线,既有复试资格: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A类考生*
  总分单科(=100分)单科(>100分)
  法学[03]3154263
  文学[05]3505481
  理学[07]2903959
  工学[08]2954060
  工学(照顾专业)[0828]2803756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10]29038114
  艺术学[13]320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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