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佳木斯大学二〇一〇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1.必须持入学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报到,以备检查入学资
佳木斯大学二〇一〇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1.必须持入学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报到,以备检查入学资格,否则不予注册。并带一寸嵌名免冠正身近照8张。
2.党组织关系转递:佳木斯大学教职工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将党组织关系转至佳木斯大学组织部,其他人员转至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转递到佳木斯大学团委。
3.按户籍管理规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学生中,原为集体户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或原在人才市场的),户口可以迁移到学校,其余省内生源一律不准迁转,已经迁出的请落回原户籍所在地;省外生源自愿迁转;定向生、委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迁户口、不转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非定向、自筹考生户口关系、人事档案及在职人员工资关系于入学两周内迁至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院,逾期不再办理。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须交学费。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工学、法学、日本语言文学各专业6000元/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美术学各专业8000元/年,分年度缴纳。
5.教材预交款500元,多退少补。
6.根据大学相关文件要求,非本市生源要求在校住宿。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费1200元/年,具体要求详见佳木斯大学学生生活服务公司网站:(http://218.7.123.248:8383/shfwgs/)。
7.考生如实填写《佳木斯大学研究生新生婚姻状况证明卡》,入学时上交,A4纸打印,见附件。
8.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建议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参加“医疗人身保险”,每年保费80元,三年240元,以现金形式支付。
9.报到日期:2010年8月30日8:00—16:00,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8月31日凭教材收据到大学主楼七楼领取教材。9月1日正式上课,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登陆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10.报到地点:佳木斯大学第一学区C院研究生公寓(佳大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对面)
学工办联系电话:0454—8618561 联系人:李老师 郭老师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218.7.123.179:8081/
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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